第1章 總則
1.1 引言
為了預防公共場所和公共用品傳播染病,保護人民的健康和社會安定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、《公共場所消毒管理辦法》和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》制訂《公共場所消毒技術規范》(簡稱規范)。
本規范規定了公共場所環境和公共用品的消毒方法、效果檢測和監督方法。
1.2 適用范圍
本規范適用于負責公共場所和公共用品衛生的事業和企業單位。包括:醫療衛生機構內的公共場所和公共用品、文化娛樂場所、浴業服務單位、賓館、飯店、酒吧、茶館、公共交通工具和環境、商店和購物場所、社區活動場所、學校、圖書館和書店、公用二次供水水箱和貯水容器、游泳池、銀行和貨幣、幼托機構、體育場所和公共健身器材、美發美容店、空調系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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