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飲料。 本標準不適用于包裝飲用水。 2 術語和定義
2.1 飲料
飲品
經過定量包裝的,供直接飲用或用水沖調飲用的,乙醇含量不超過質量分數的0.5%的飲品。
3 技術要求
3.1 原料要求
原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標準和有關規定。